铁矿探明矿产地出让价款
2020-06-08T13:06:37+00:00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2023年2月3日 二、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且不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违反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规定按面积核算并征收“价款”的,不属于完成有偿处置。涉及转采矿权 2021年9月30日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中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一)探矿权价款。 国家将 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勘查2017年10月18日 根据《方案》,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 采矿 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 将现行只对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收取、反映国家投资收益的探矿权采矿权价 重磅!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矿道网2023年9月20日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缴纳或有偿处置 证明 材料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4号附件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2023年2月3日 为做好矿业权价款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衔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政策,明确以往按财政出资比例缴纳价款的探矿权、采矿权和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2023年5月6日 4探矿权人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除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的矿产外,以下简称“砂石土类矿产”)开展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 2021年12月20日 将现行只对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收取、反映国家投资收益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适用于所有国家出让矿业权、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该 矿法百科 14|什么是矿业权出让收益?2021年3月21日 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挂牌,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 2023年10月17日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矿权资产的进展 暨缴纳拍卖价款 的公告 大中新能源于2023年9月6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中国证券报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 2023年10月16日 公司铁矿业务处于行业景气周期,随着公司既定的铁矿采选规模不断扩大,可以为公司锂矿建设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本次缴纳拍卖价款对公司当期业绩不 会产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
铁矿探明矿产地出让价款
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勘查2021/9/30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1999年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 从矿业权价款到矿业权出让收益 理论文章 绿色矿山2018/7/年9月1日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缴纳或有偿处置 证明 材料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4号附件一) 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2023年5月16日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一是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2023年9月20日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缴纳或有偿处置 证明 材料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4号附件一) 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2016年4月24日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度调整我省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政策的通知》(豫政〔2015〕15号)要求,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和符合规定的矿业权扩大矿区范围,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外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豫
关于我区探矿权转采矿权涉及矿业权价款处置有关问题的函 nx
2017年3月31日 二、经清理,对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而未处置价款的探矿权,要对应收价款勘查阶段进行评估,追缴应收价款后,为相关矿业权办理 “探转采”手续;对不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矿产地或已缴纳相关价款的探矿权,经审定后为其办理“探转采”手续。2023年9月1日 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勘查2021/9/30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1999年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 从矿业权价款到矿业权出让收益 理论文章 绿色矿山2018/7/12铁矿探明矿产地出让价款2023年4月27日 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9〕11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热点关注 “35号文”废止!矿业权出让收益新规实施征收采矿 2021年11月29日 三、对于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应缴纳价款但尚未缴纳的,按协议出让方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 其中,探矿权出让收益在采矿权新立时征收 ; 采矿权出让收益以 2006 年 9 月 30 日为剩余资源储量估算基准日征收(剩余资源储量估算的基准日,地方已有规定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
2008年1月31日 其中中央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国家基金)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十三条 地方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国家基金)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 2023年4月14日 四是在新旧政策衔接上,分类明确了新老矿业权的出让收益征收政策。区分2017年7月1日以前、2017年7月1日至《办法》实施之日以及《办法》实施之日后三个时间段,结合矿业权是否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以及矿种是否在《矿种目录》内,分别作了细化规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2022年11月8日 二是无偿占有属于囯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应缴纳价款但尚未缴纳的,应按协议出让方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三是已缴清价款的探矿权,如勘查区范围内增列矿种,应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新增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 2)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标准。搞矿必知|一文搞清探转采全流程程序管理企业评审2023年4月14日 第三十条对于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自2006年9月30日以来欠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以下原则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一)《矿种目录》所列矿种,探矿权尚未转为采矿权的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并答记者问 2023年9月1日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缴纳或有偿处置 证明 材料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4号附件一) 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
2017年12月25日 (二十八)沉积变质型和沉积型铁矿属于《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规定的第二类矿产,其他类型铁矿属类矿产;离子型稀土属第二类矿产。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2年5月10日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矿产地的矿业权的,就必须缴纳矿业权价款。 其主要目的是在于国家出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应在产权转让时收回,避免作为特殊民事 雨仁研究 浅谈采矿权新增资源储量如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2006年1月19日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4月17日 四是在新旧政策衔接上,分类明确了新老矿业权的出让收益征收政策。区分2017年7月1日以前、2017年7月1日至《办法》实施之日以及《办法》实施之日后三个时间段,结合矿业权是否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以及矿种是否在《矿种目录》内,分别作了细化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政策解读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2021年12月15日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规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腾讯新闻
2023年4月14日 四是在新旧政策衔接上,分类明确了新老矿业权的出让收益征收政策。区分2017年7月1日以前、2017年7月1日至《办法》实施之日以及《办法》实施之日后三个时间段,结合矿业权是否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以及矿种是否在《矿种目录》内,分别作了细化规 2023年2月3日 一、依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0〕10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已按财政出资比例进行评估并缴清价款的探矿权、采矿权,已缴纳价款对应的资源储量属于已完成有偿处置,不需再缴矿业权出让收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2023年2月11日 二、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且不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违反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规定按面积核算并征收“价款”的,不属于完成有偿处置。 涉及转采矿权的,应按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已按财政出资比例缴纳价款、申请在先按面积征收价款的,需 2022年2月24日 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 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不包括探矿或采矿中征用土地补偿、青苗 赔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补偿及应按规定缴纳 的其他费用。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评估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 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2023年2月15日 在矿产资源管理实践中,地方政府违反原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管理政策规定,对于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且不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有的按照“空白区”面积标准征收一定额度的探矿权价款或者采矿权价款,有的在政策解读——对《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央视网
2023年4月14日 四是在新旧政策衔接上,分类明确了新老矿业权的出让收益征收政策。区分2017年7月1日以前、2017年7月1日至《办法》实施之日以及《办法》实施之日后三个时间段,结合矿业权是否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以及矿种是否在《矿种目录》内,分别作了细化规 2023年2月15日 因为在35号文件实施之前,对矿业权人以无偿方式取得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 在35号文件规定以往不需要缴纳矿业权价款而今需要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情况下,针对企业提出已经根据地方政府文件缴纳过“价款”的理由,223 号函明确规定以往地方 政策解读对《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理解和 2021年10月13日 因此,厘清“国家出资”和“探明矿产地”两个概念,是准确界定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的前提。 《关于清理国家出资勘查已探明矿产地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32号)规定:“国家出资: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 法律政策 什么是国家出资和探明矿产地勘查2023年4月15日 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2023年8月14日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采矿权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 [标高、主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采矿权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标高、主矿种
铁矿探明矿产地出让价款
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勘查2021/9/30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1999年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 从矿业权价款到矿业权出让收益 理论文章 绿色矿山2018/7/年9月1日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缴纳或有偿处置 证明 材料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4号附件一) 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2023年5月16日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一是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2023年9月20日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缴纳或有偿处置 证明 材料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4号附件一) 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2016年4月24日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度调整我省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政策的通知》(豫政〔2015〕15号)要求,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和符合规定的矿业权扩大矿区范围,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外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豫
关于我区探矿权转采矿权涉及矿业权价款处置有关问题的函 nx
2017年3月31日 宁国土资函〔 2017〕139号 自治区财政厅: 2009年以来,自治区为解决行政决策配置煤炭资源价款处置问题,先后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9〕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 2023年9月1日 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勘查2021/9/30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1999年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 从矿业权价款到矿业权出让收益 理论文章 绿色矿山2018/7/12铁矿探明矿产地出让价款2023年4月27日 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9〕11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热点关注 “35号文”废止!矿业权出让收益新规实施征收采矿 2021年11月29日 三、对于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应缴纳价款但尚未缴纳的,按协议出让方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 其中,探矿权出让收益在采矿权新立时征收 ; 采矿权出让收益以 2006 年 9 月 30 日为剩余资源储量估算基准日征收(剩余资源储量估算的基准日,地方已有规定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