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2023-03-11T08:03:20+00:00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
2023年9月6日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副矿长每年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特 2022年8月10日 重点研发和推广安全防控、侦查巡检、应急救援等矿山机器人。鼓励研究保护凿岩人员的轻便型液压支架等作业现场人员安全防护类技术和产品。 13加强先进适用 应急管理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十四五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3号 《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工作 2021年2月27日 矿山企业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 2023年3月16日 第二十六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21年修正)法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 煤矿安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四十八条 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 矿山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 全承诺,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管理制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基本 集中宣传讲解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上级公司责任、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等方面要求,特别要讲清“三超”的风险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 2021年1月14日 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进入现场检查,参加有关会议,无偿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矿山安全监督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时,有权要求矿山企业立即改正或者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国政府网
特种作业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修订版)通知公告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 2021年2月27日 矿山企业使用电、气焊等进行切割、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电焊(气割)工入井动火作业;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 2018年3月27日 章 总则 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 煤矿安全 2023年9月6日 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矿山安全重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矿山井下督促检查。实行市级、县级地方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
2021年7月12日 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发现矿山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转送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别。删除“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 属矿山爆破作业”3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目前实际从事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普遍是已取证 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达到安全要求。关于《特种作业目录》修订情况的说明2006年1月17日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1 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 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7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 2021年2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多起矿山事故教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有效管控矿山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
第二十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别。删除“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 属矿山爆破作业”3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目前实际从事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普遍是已取证 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达到安全要求。关于《特种作业目录》修订情况的说明2022年2月16日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规章,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 416 矿山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417 除下列情况外,连续24h内,任何作业人员均不应在井下滞留或被强制滞留8h(包括上、 下井时间)以上: ——因事故或突发事件导致滞留时间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4年6月26日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aq20312011 )明确要求,要确保每个作业班组均配置至少一台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时,应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从进风侧进入,一旦报警应立即撤离;《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非煤矿山企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 2018 年 1 月 1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92 号公布,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章 总 则 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 2010年5月24日 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 第 44 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安全生产 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应急管理部中国政府网2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评分表进行现场考核 打分。 3各要素考核得分乘以该要素权重(现场管理部分为 各专业权重)之和即为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得 分,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m——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得分; m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基本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012年1月19日 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2022年7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 2021年01月15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矿安〔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五彩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 2023年9月7日 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矿山安全重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矿山井下督促检查。实行市级、县级地方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 9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 国家安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司负责人就《关于加强非煤
2022年2月24日 非煤矿山是高风险行业,去年发生事故265起、死亡325人,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风险最高、事故最多,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问题是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瓶颈,所以,《指导意见》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 内容。安全生产投入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保障,矿 山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的规定,保证机构与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隐患 排查与治理等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使用到位。 2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基本 2022年7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说明】 培训时间: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h 的在职安全 教育;新进地下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h 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高危行业一线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2作业人员衣着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施工进场安全基本要求 知乎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评价检测
矿山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服务时,安全评价项目组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煤炭开采业或者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要求,其中项目组组长还应当具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及矿山安全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并在矿山安全领域工作3 本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 定》等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 12适用范围 本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人员的培 训和考核。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 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1年3月22日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配置docx,前 言 本标准的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配置107docx 第二十三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由班组长或者交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向当班作业人员提示安全风险、讲解岗位安全操作要点等。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人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非煤矿山外包
2015年5月26日 第十一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分项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出入井统计、特种作业人员、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病防护等管理,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矿山是开采矿石或生产矿物原料的场所,矿山开采属于高危险性行业,必须重视安全生产。 矿山应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同时矿长即为安全责任人。 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因素有滑坡、坍塌、爆破、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矿山安全百度百科第十一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分项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出入井统计、特种作业人员、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病防护等管理,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 非煤矿山 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 规程。 7 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8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 格证书。 9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 划,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附件 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 非煤地下矿山 第四十四条 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进入现场检查,参加有关会议,无偿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矿山安全监督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时,有权要求矿山企业立即改正或者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国政府网
特种作业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修订版)通知公告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 2021年2月27日 矿山企业使用电、气焊等进行切割、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电焊(气割)工入井动火作业;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 2018年3月27日 章 总则 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 煤矿安全 2023年9月6日 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矿山安全重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矿山井下督促检查。实行市级、县级地方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
2021年7月12日 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发现矿山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转送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别。删除“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 属矿山爆破作业”3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目前实际从事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普遍是已取证 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达到安全要求。关于《特种作业目录》修订情况的说明2006年1月17日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1 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 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7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